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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实验小学2016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08月09日 18:15:45 访问量:348

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16]50号)、《定襄县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定教文[2016]23号)的要求,特制订我校2016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虎林

副组长:郭明秀  张俊义  张俊康  郑彦明  曲彩云

  员:乔        宋文静  邢云峰

师瑜鸾  张晓蕾  朱晓燕 (负责报名信息审核登记)

王淑英 (负责报名家长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邢春芳  (负责协调保安门卫做好报名家长秩序维护工作)

信息员: 赵剑云  石丹(负责学生信息录入整理上报)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根据市、县教育局的文件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招生工作要求

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

三、招生范围

1.城内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上户及迁入时间截止到201688

2.忻阜路以北居住的具有非农业户口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上户及迁入时间截止到201688

四、招生计划

根据《定襄县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定教文[2016]23号)的要求,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8个班,每班45-50人。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1.8月9通过县电视台、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

2.招生报名时间: 811---8月15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特别提示:

请本服务区内的家长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报名时间报名,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3.8月168月22 核实信息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若提供的信息虚假,后果自负。

4.8月25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学生家长(监护人)到学校领取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5.96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在学籍注册时,因提供的资料不实而不能注册,责任自负。如有特殊情况,要经过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六、咨询方式

登录学校网站查看或到学校报名处具体咨询。

七、报名、信访接待地点

实验小学院内

八、咨询举报电话

13513503343  郑老师   13513501505  乔老师  13934006688  王老师

九、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类:2010831前出生,具有城内户籍和忻阜路以北居住的具有非农业户口户籍的适龄儿童,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学生及其监护人)、出生医学证、结婚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房屋产权(所有)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类:具有城内户籍和忻阜路以北居住的具有非农业户口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和居住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办理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并实际共同居住的,20108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学生及其监护人)、出生医学证、结婚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房屋产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城内户籍和忻阜路以北居住的具有非农业户口户籍的适龄儿童,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并在201588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并实际共同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居民户口簿(学生及其监护人)、出生医学证、结婚证、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201588日前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租赁住房协议》及房屋所有人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定襄县实验小学

2016.8.6

编辑:赵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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