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平东社学习网讯: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20]18号)和县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定安委办字[2020]27号)精神,结合“零事故”单位创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按照“四铁”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有效防止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7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开展安全宣传讲座;
第三阶段:6月15日至6月21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第四阶段:6月22日至6月30日:学校安全月活动总结。
四、活动内容及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1、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学校开展校园安全知识宣教活动,在学校校门口和校园内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横幅,向全体学生和发放校园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4、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载体活动,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1、以学校《安全》教材为素材,开展上好一节安全教育课活动,提高学生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2、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视频片,通过直观案例,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3、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4、出一期“安全生产月”相关知识宣传板报。
5、在6月29日之前,完成“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并将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
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1、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为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成立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竹锋
副组长:李治国 梁西连
成 员:各班班主任及代课教师
2、进一步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针对火灾、用电、饮食、大型活动的安全隐患和易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环节,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3、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及代课教师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班级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全面责任,对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体师生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把 “安全生产月”活动抓实抓好,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来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确保实效。教育活动要把学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活动的主线。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强化校园安全应急管理为重点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通过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促进我校安全工作有效开展。
(三)进行活动总结,及时上报。各班级按要求开展活动,及时收集有关活动资料,主管教师领导进行活动的全面总结并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