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知识结构之数的整除
数的整除 (一)
■整除的意义
整数a除以整数b(b≠0),除得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也可以说b能整除a)
除尽的意义 甲数除以乙数,所得的商是整数或有限小数而余数也为0时,我们就说甲数能被乙数除尽,(或者说乙数能除尽甲数)这里的甲数、乙数可以是自然数,也可以是小数(乙数不能为0)。
■约数和倍数
1、如果数a能被数b整除,a就叫b的倍数,b就叫a的约数。2、一个数的约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约数是1,最大的约数是它本身。3、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其中最小的是它本身,它没有最大的倍数。
■奇数和偶数
1、能被2整除的数叫偶数。例如:0、2、4、6、8、10……注:0也是偶数 2、不能被2整除的数叫基数。例如:1、3、5、7、9……
■整除的特征
1、能被2整除的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2、4、6、8。
2、能被5整除的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或5。
3、能被3整除的数的特征:一个数的各个数位上的数之和能被3整除,这个数就能被3 整除。
■质数和合数
1、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个数叫做质数(素数)。
2、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还有别的约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3、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4、自然数按约数的个数可分为:质数、合数
5、自然数按能否被2整除分为:奇数、偶数
■分解质因数
1、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例如:18=3×3×2,3和2叫做18的质因数。
2、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通常用短除法来分解质因数。
3、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倍数。
4、特殊情况下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1)如果几个数中,较大数是较小数的倍数,较小数是较大数的约数,则较大数是它们的最小公倍数,较小数是它们的最大公约数。(2)如果几个数两两互质,则它们的最大公约数是1,小公倍数是这几个数连乘的积。
整除(二)
■奇数和偶数的运算性质:
1、相邻两个自然数之和是奇数,之积是偶数。
2、奇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偶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奇数×奇数=奇数,奇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偶数。
整数、小学、分数四则混合运算
■四则运算的法则
1、加法a、整数和小数:相同数位对齐,从低位加起,满十进一b、同分母分数:分母不变,分子相加;异分母分数:先通分,再相加
2、减法a、整数和小数:相同数位对齐,从低位减起,哪一位不够减,退一当十再减b、同分母分数:分母不变,分子相减;异分母分数:先通分,再相减
3、乘法a、整数和小数:用乘数每一位上的数去乘被乘数,用哪一位上的数去乘,得数的末位就和哪一位对起,最后把积相加,因数是小数的,积的小数位数与两位因数的小数位数相同b、分数:分子相乘的积作分子,分母相乘的积作分母。能约分的先约分,结果要化简
4、除法a、整数和小数:除数有几位,先看被除数的前几位,(不够就多看一位),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商就写到哪一位上。除数是小数是,先化成整数再除,商中的小数点与被除数的小数点对齐b、甲数除以乙数(0除外),等于甲数除以乙数的倒数
■运算定律 加法交换律 a+b=b+a结合律 (a+b)+c=a+(b+c)
减法性质 a-b-c=a-(b+c) a-(b-c)=a-b+c
乘法交换律 a×b=b×a结合律 (a×b)×c=a×(b×c) 分配律 (a+b)×c=a×c+b×c
除法性质 a÷(b×c)=a÷b÷c a÷(b÷c)=a÷b×c (a+b)÷c=a÷c+b÷c
(a-b)÷c=a÷c-b÷c
商不变性质m≠0 a÷b=(a×m)÷(b×m) =(a÷m)÷(b÷m)
■积的变化规律:在乘法中,一个因数不变,另一个因数扩大(或缩小)若干倍,积也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
推广:一个因数扩大A倍,另一个因数扩大B倍,积扩大AB倍。
一个因数缩小A倍,另一个因数缩小B倍,积缩小AB倍。
■商不变规律:在除法中,被除数和除数同时扩大(或缩小)相同的倍数,商不变。
推广:被除数扩大(或缩小)A倍,除数不变,商也扩大(或缩小)A倍。
被除数不变,除数扩大(或缩小)A倍,商反而缩小(或扩大)A倍。
■利用积的变化规律和商不变规律性质可以使一些计算简便。但在有余数的除法中要注意余数。
如:8500÷200= 可以把被除数、除数同时缩小100倍来除,即85÷2= ,商不变,但此时的余数1是被缩小100被后的,所以还原成原来的余数应该是100。